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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职辅警
内蒙古集中表彰辅警2600余名
发布时间:2018-07-06 浏览次数:4292
中国警察网讯 记者陆晗、通讯员冯秀伟报道:为进一步深化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,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在2月专门印发了《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表彰奖励工作暂行办法》,为辅警队伍发展注入活力。截至6月30日,全区公安机关共表彰奖励辅警2600余名,其中盟市级公安机关700余名,占总数的26.9%;旗县级公安机关1900余名,占总数的73%。
奖励办法是在对全区12个盟市级公安机关、103个旗县级公安机关辅警表彰奖励对象、类别、条件、标准、审批权限和工作程序等方面进行实地摸底的情况下研究出台的。根据奖励办法要求,辅警表彰奖励工作实行“三级管理”模式。自治区公安厅、盟市、旗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是表彰奖励工作的主管部门,负责组织、管理、指导表彰奖励工作,辅警使用部门对需要开展表彰奖励的事项,应当向政工部门申报并配合开展工作。
奖励办法规定各级公安政工部门要加大培养力度,深入一线,及时总结挖掘辅警先进典型,及时宣传报道、选树典型,对获奖的辅警要加强后续管理,同时依托辅警管理信息系统,建立优秀辅警人员库,建立“发现——表奖——后续管理”的工作机制。奖励办法分为综合、专门、其他三种表奖形式,综合表奖按季度进行,注重辅警日常辅助表现。专门和其他表奖注重从技能、特长、重大专案(专项行动)中选择,突出优中选优,并明确规定基层和一线辅警表奖数量应占年度辅警表奖总数的85%以上。
【转载】中国警察网